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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然气价格“衔接”铺路体制改革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从6月10日起,对“双轨运行”的居民用天然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施“衔接”,居民用气“批发价”上浮分两步走,今年最多涨0.35元/立方米。
  • 发改委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建立弹性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于昨日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居民用气“批发价”允许上浮20%

    本报讯(记者 孙杰)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6月10日起,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按照规定,自今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允许最高上浮20%。这是2010年以来
  • 天然气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同时对外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与《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1号 )(以下统称《通知》),同步下调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
  • 天然气年内二次价改 企业减负超千亿

    天然气价改全面提速,年内第二波袭来。国家发改委11月1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 天然气价格并轨改革破冰 气价首次下调将挤压三桶油利润

    核心提示:2月28日,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这也是我国价格改革中,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同时,今年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 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

    国家发改委2月28日发布《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宣布自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正式并轨,这意味着我国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目标已实现,2013年以来实行的存、增量气计价法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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