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三部门明确环保税征收有关问题

作者:碳中和战略合作网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8-04-08 13:15:20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讯: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和纳税申报以及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问题予以明确。
  
QQ截图20180408101017

    根据通知,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时,其当月同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同一种污染物有多个监测数据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以流量为权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
  
    通知指出,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在固体废物方面,通知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减去。
  
    此外,通知明确,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噪声超标分贝数不是整数值的,按四舍五入取整。一个单位的同一监测点当月有多个监测数据超标的,以最高一次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记者高楠4月4日北京报道

关键字:   环保税征收有关问题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碳中和战略合作网:xxx(署名)”,除与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jnzlhz.com

图片新闻

  •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