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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污染源信息平台排污数据疑造假

作者:碳中和战略合作网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5-06-11 12:56:11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讯:

   举例来说,在信息公开平台上搜索可见,某厂在2015年6月8日22时,尾气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4068.13毫克/立方米,而排放标准限值竟高达20000毫克/立方米。

      然而根据四川省环保厅监测数据,该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限值应为550毫克/立方米,其已超标25倍。但是,这家名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天然气净化厂”的企业,却因为排放限值“调高”而在网站上显示出并未超标。

      记者就此事致电四川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副处长张德良,他在得知情况后通知达州市环保局,后者已开始对此情况进行核实。

      张德良告诉记者,上述疑存问题的20000毫克/立方米限值数据,是由企业自行填写,目前需要对企业的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现场排放等进行核查。“这个平台就像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跑,出了事,我们进行处理。企业自行监测、自行发布数据,它对这个事情负责,如果不真实,就要进行处罚。”他说。

      四川省有21个地级市,根据环保NGO“绿蜀清川”志愿者关键的不完全统计,达州、乐山、内江、攀枝花、泸州、眉山、绵阳均存在上述“虚假达标”情况,即相较于省厅监督标准,企业自行“调高”了排放标准。

      例如四川国大水泥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平台显示其颗粒物标准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但四川省环保厅公布的监测标准为50毫克/立方米。

      除此之外,关键发现,还有一部分国控企业干脆完全不公布数据,仅德阳市就有10家国控企业未在平台上公布数据。

      关键告诉记者,2015年4月,四川省公布了第一季度《国控废气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他发现,四川省环保厅公布的监测数据中,有很多超标问题,但自己过去经常浏览信息公开平台,却鲜见超标。

      关键开始对企业进行逐家搜索,发现了上述问题,他向四川省环保厅反映该问题,得到答复是,企业由当地环保部门监督,建议直接向属地环保局举报,关键遂在6月4日前后,以挂号信的形式向9个地级市环保局举报问题企业,目前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前述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是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专门从事天然气净化的生产单位,主要处理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气矿开采的含硫天然气和川东北气矿开采的部分含硫天然气。从四川省环保厅发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国控废气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来看,该厂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严重。

      2015年第一季度,“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天然气净化厂”排放二氧化硫实测浓度3311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550毫克/立方米,超标5.1倍。

      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位于渠县的分厂,同样存在二氧化硫超标问题,实测浓度为9278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700毫克/立方米,超标13倍。

      自2014年1月1日起,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各省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开国控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然而截至今日,平台上线一年半来,多数省份仍存在公开数据滞后、残缺甚至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长期致力于污染源信息公开,并根据各省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了APP“污染地图”、“蔚蓝地图”,搜集全国污染物排放信息并以地图形式、实时发布。马军告诉财新记者,他也发现,在APP上的企业排污标准限值,时常出现和国标不一致的情况。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发现,现有的监测平台,多为企业自行发布数据,环保部门如何审核,并不确定。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就污染物标准限值而言,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市局审核该项数据,但其他地区环保部门是否有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则不得而知。

      “除了四川,我们在APP上看到,其他省份也有标准限值与国标差别蛮大,比如湖北省的部分企业。还有河北省,对外有两个信息发布平台,一个是自行平台,比较正常,另一个是自动平台,上面的标准限值要么没有,要么‘巨大无比’。”该中心工作人员说。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提案中称,信息发布平台存在三类问题:自动监控数据发布滞后;数据残缺;大多地区仅实现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时公开,尚未拓展重点污染源覆盖面至省控、市控等企业,部分地区甚至未实现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统一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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