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福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征用湿地

作者:碳中和战略合作网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5-10-21 10:56:23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讯: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日前在福州市举行,提交审议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征用重要湿地范围内的湿地,并对在湿地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

      福建是中国湿地资源极其丰富的沿海省份之一,据资料记载,福建省历史上湿地分布区面积200多万公顷。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福建湿地利用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现存天然湿地仅为历史上湿地总面积的1/3左右。

      “占补平衡是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湿地作为国土类型的一种,从国家宏观管理角度也应实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稚平在作初步审查报告时表示,由浅海、河口、红树林和滩涂构成的滨海湿地占福建湿地总面积80%以上,是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关系的重点与焦点。

      据悉,当前,福建湿地利用与保护的矛盾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非法开(围)垦、填埋、养殖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擅自采砂、开矿、取土、烧荒以及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盲目引进外来物种,导致湿地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四是湿地污染加剧;五是湿地保护管理涉及政府部门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统一规划。

      为此,《草案》拟明确,林业部门为湿地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规定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

      福建长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长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

关键字:   非法 占用 任何 规定 福建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碳中和战略合作网:xxx(署名)”,除与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jnzlhz.com

图片新闻

  •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