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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输配电价改革再进一步 向纵深推进

    7月底时,发改委宣布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全面完成,经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时隔不到一个月,改革又有新进展:8月22日,发改委宣布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 油电气价格机制继续向建机制强监管转变

     在经历了成品油调价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的持续探索后,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监管。同时,在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并计划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透露,2018年将完成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
  • 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扩围”

    国家发改委将于3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注意到,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 刘树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了对电网的成本约束

    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 输配电价改革利好电力交易市场化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
  • 电力改革进入深水区 电网建设将迎投资潮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在内的6个电改配套文件。文件对电价机制、电力交易、售电侧改革、可再生能源发展、居民用电保障等普遍关心的问题都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为相关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明确的实施路径。
  • 电力体制改革六大配套文件出台 近4亿元资金潜伏12只个股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
  • 组建电力交易机构 推进售电侧改革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1月30日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我国将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电力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开放售电侧和形成电力交易市场是本轮改革的两大亮点,但从售电侧的放开到真正的电力市场的形成还有很长的
  • 电改六大配套文件已报批 地方电网、发电侧等五大领域尽享改革红利

    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以及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
  • 发改委两周内批三地电价改革试点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注意到,基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意义重大”,国家发改委在两周内批复了贵州、云南和内蒙等三个地区关于电价改革试点的请示。这进一步彰显了对电力体制进行再次改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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